【周叶】有情法 29



现代架空 | 律政paro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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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大家中秋节快乐!

*送上一场互联网公司式的自由群面




“我叫安文逸,A大法学院大四在读,已过司考,之前做过非诉相关的实习,但还是想尝试一下诉讼。之所以想做律师,主要是因为觉得做律师的性价比很高,一方面能实现自己的价值,另一方面也不会荒废四年所学。”


“我叫乔一帆,现在在B大法学院读研一,专业方向是民商法学,之前在B市法院实习过两个月。去年已经过了司考。至于我想做律师的原因,是想帮助更多人,同时也希望能将自己这么多年所学运用到实践中,毕竟’纸上得来终觉浅’。”


“唐柔,A大金融系本科,两年银行工作经历,自学过了司考。想做律师,是因为想接触到更多有趣的事。”


“我叫罗辑,S大信息科学学院大四,因为对法律方面的大数据非常感兴趣,去年也自学过了司考,这次来希望有机会接触到真正的法律实务。”


“包荣兴,K大法学院大四,学法律就是为了能有一天出庭打官司。下学期要毕业了,所以就来试试看!”





陈果虽然之前已经看过各人简历,但还是边听边在做笔记。叶修坐她身边,偶尔一瞥,发现后者勾画最少的竟然是跨专业的唐柔那份。


一圈自我介绍完毕,他沉吟片刻,在唐柔的简历上打了个小圈,没开口说话。


魏琛也在另一侧闷声观察。他面试人的经验不少,虽然表面看起来粗枝大叶,其实心底对这类事敞亮得很:现在搭子还没扯熟,说话做事都还得讲究分寸,这第一个提问还是该由陈果来。


陈果在两人注视下翻了几轮简历,最后食指一挑,按回了安文逸那张:“安同学,我看你之前在L所公司组做过三个月,而据我所知,要是本科就能在L所实习三个月,留用机会是比较大的。可否请你进一步阐述一下选择诉讼和兴欣的理由?”


与她之前堪称亲和的开场相比,这话就问得没那么友好了。魏琛和叶修在旁边听着,一人心道原来老板娘是这种风格,够犀利;另一人则默默给安文逸点了个蜡——陈果当初就是从L所出走的,小年轻果然成了重点关注对象。


安文逸沉吟几秒,实话实说道:“我觉得我不太适合做非诉。还是希望……在合理限度内尽可能地、实现工作和生活的平衡。”


“哦,那你是对加班很抗拒吗?”陈果刷刷记下几个字。


“当然不是。”安文逸急忙摇头,语速稍快了些:“我对加班非常理解,而且既然选择了做律师,当然也做好了加班的觉悟。我只是……更偏好传统的诉讼思维,尽调也好、咨询也罢,都不能带给我那么大的成就感。”


他暗地观察了眼其余两位面官的表情,斟酌着追加道:“其实我选择兴欣,就是因为想和兴欣共同成长。我很赞同官网首页所展望的诉讼专业化前景——我想得比较单纯,不一定理解得对,但我觉得,在某种程度上,让法律的归法律也不是件坏事。”


“让法律的归法律。”陈果喃喃自语似的地重复了一遍,没再追问。


官网首页这个“专业化”的招牌,还是她和叶修斟酌了好几天才定下的。H市的法律市场并不如国内其他一线城市那样成熟,在这里打官司从来都不能只靠法律。


而以陈果目前在H市的根基,兴欣并不像大部分本地所那样拥有很好的运作资源,很多灰色地带不一定能抢到制高点。既然常规路线不好走,那就只能靠过硬的专业能力杀出重围。


但诉讼本来就是多方共同作用的场域,法律又是变动不居的社会现实的反映,永远不可能被从各种前提背景下完全剥离出来。千案有千面,怎样才是“过硬”的专业能力,法理与人情又该如何界分……这些都是非常薛定谔的问题。


对于习惯了课堂思想试验的学生来说,说出“让法律的归法律”这种话很轻松;但对于在实务中摸爬滚打久了的他们来说,在如此大环境下,这句话却更多是种带着空想性质的信仰。


当初魏琛在决定入伙之前趁去B市出差的机会和叶修见了一面,后者忙着参加校庆,人还没见上就先塞给了他个试运营网址。那晚两人在S大附近约了顿饭,魏琛把手机往桌上一搭,点评得很简略:“够理想主义。”


叶修抬手替他把茶斟满,笑道:“不试试怎么知道,现在改革正热闹,万一理想照进现实了呢。”





面试毕竟不是谈人生谈理想,第一道题可追问的点不多,随后魏琛问了唐柔离开银行时的规划,叶修关心了两句罗辑所擅长的法律大数据领域,话题便转向第二题。


“最近最关注的法律事件?当然是朱新案啊!我们几个上来前正讨论得热闹呢!”这一轮是从包荣兴开始,男生答得挺兴奋,却听得其他四个人心里咯噔一下。


魏琛一听这回答就心里暗道妙啊。要讨论朱新案自然离不开对一审判决的评价,而在场的几位面试者显然并不知道一审法官就坐在眼前——叶修才从系统里出来,在兴欣只能做个幕后工作者,个人资料近期也不会贴上官网。至于网上流传出的那个音频,普通人的声音通过电流本来就会失真,再加上叶修现在又重感冒,除了他们这些本就熟悉的知情人士,其他人根本没可能认出来。


果然,叶修颇有兴致地开口了:“哦?既然大家都有兴趣,那要不分别评论评论?你们认为最有趣的点是什么?”


包荣兴继续兴奋:“我觉得这个案子有三点很有趣!一是朱新是否构成故意杀人,二是刘皓是否构成教唆,三是嘉世是否构成单位行贿!”


饶是叶修这几年见过不少画风跑偏的当事人,也被包荣兴这番发言给惊了。他翻出后者的简历重头到尾扫了遍,想起当初自己筛简历时完全是被那字里行间质朴的、对诉讼的热爱给打动的:“很有想象力……包同学,我能询问一下你司考的具体分数吗?”


“361,多一度热爱!”


“哈哈哈哈,这位同学应该对刑事诉讼更感兴趣吧,可以可以,兴欣也能做!”魏琛大笑,顺着这个思路追问他:“那你觉得这些构不构成呢?”


包荣兴到这里却严肃了起来:“这个不好说,打官司都是要靠证据说话的。网上吃的瓜注水太多了,偏差比较大。”


“没事,你就随便说说。”


刚才还兴奋不已的大男生老神在在地抱臂道:“嗯……从已有的信息来看,第一个问题可能在因果关系上欠了点,第二个问题得看第一个问题,第三个问题还得看后续处理结果。这个案子主要还是民事那边的问题吧,刑事虽然有趣,但也就干想想。”


“那谁能从民事角度评评这个案子?”魏琛转而朝其他人发问。


“我来吧。”乔一帆举手发言,“从目前的两审判决书和已公布的信息来看,这个案件最关键的点就是朱新是否做出了导致李老太摔倒的行为。所以其实打的是证据。一审和二审最大的区别是朱新在二审中自己承认了撞人事实,这是案件胜败的关键。”


“嗯,如果他没自认呢?”


“如果朱新没有自认,二审应该不会判得这么干脆,但我觉得……推定他撞人这个事实不是没可能,当然具体还得看已有证据是否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。我前几天又重温了遍一审判决,个人认为,虽然判决结果出人意料,但从判决书中所罗列的证据来看,其实认定撞人成立也是有空间的。”


“所以你是觉得,事实就是朱新撞了人?一审不认定这一点是错的?”


“呃……这只是我从我看到的证据里推理的结果。毕竟我们认定的事实都是法律真实,客观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变成不可知的了。”乔一帆皱起眉头,答得很谨慎:“我也无法评价太多,毕竟能在网络上看到的事实基本都是被阉割过的。就像看病要讲究望闻问切一样,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是否可信、证据是否真实……很多东西只能让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在庭审中自由心证,那些经验性判断无法完全转变为书面文字。”


“明白了。”叶修点点头,又问其他人:“有不同意见吗?”


这回是安文逸举起了手:“我倒觉得从以前的证据里不一定能推出撞人的事实,我们现在基本认定朱新撞了人,是因为受到了后续二审自认、警情通报等一系列影响,形象点说,大家都不是最开始那种蒙着眼睛的状态了。而实际上当时完全没有直接证据,如果退回一审法官当时的处境,作出撞人的事实认定是很有风险的。所以……也不是不能理解。”


“哦?那你赞成一审判决结果吗?还是认为应该直接判原告败诉?”


“呃,直接判原告败诉好像也不太好……”


安文逸收声组织语言,唐柔开口弥补了这段沉默:“我能理解安同学的意思,但就是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,一审判决的逻辑也太过牵强,非但不能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,反而会让公众质疑声更大。我也赞同还是要看具体证据,如果证据够,那就认定撞人事实存在,如果不够,到最后也是真伪不明的状态,那就应该判原告证明不能败诉。”


坐在她身旁的罗辑边听边点头,见唐柔没有再开口的趋势,便径直接道:“其实,我个人觉得一审的问题不在认定撞人与否上,而是整个说理逻辑就存在问题。一份判决书的重点无非就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部分,而对于前者,法官肯定比我们这些场外观众更容易接触到全部证据,所以不应轻易质疑法官对事实的判断。但为什么一份三千多字的判决书能激起这么大的社会反响?因为很多人质疑的不是撞没撞这个事实,而是诸如’正常的社会交往距离’等超出整个社会正常认知的表述和推理过程。”


“哈哈,这位同学,你是叫罗辑吧?罗辑讲逻辑,挺有趣的哈!”魏琛见五人全都面容严肃,连讨论内容也越来越有学术化的趋势,颇有眼力见地出声活跃气氛。


“咳,不错,是挺有趣。”叶修也跟着笑,就着魏琛的打岔收束这一段讨论:“之前都在说法官如何,但大家是来面的律所吧?说说对两方律师的印象?比如对哪位印象最深刻?”


他最后一句话完全是随口加上的,新闻一般只关注案情而不太关注办案的律师,因此他也没指望在场的除了刘皓还能点出别人来。没想到五人都没露出什么苦苦思索的神色,刚才还面色沉肃的包荣兴甚至又兴奋起来了:“那还用说吗,当然是轮回的周泽楷律师!”


其余四人点头的点头,称是的称是,仿佛叶修问的是个常识问题。


叶修心下奇怪,还是接着问:“那评价一下呗?”


周泽楷刚刚才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兴欣离开,这个时候来评价,“度”的把握着实是门学问。五个人你看我我看你一阵,将最有好学生样子的乔一帆推出来发言:“周律师言简意赅却一针见血,整个二审都打得很漂亮,居然能攻破朱新的心理防线让他直接自认,这个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。而且……我们也都听过那个嘉世泄露出来的音频,听得出周律师对这个案子很上心。现在这个结果已经不能更好了。”


“嗯,是名副其实的’正义之颜’!”包荣兴又加了句总结。


叶修自己从来不刷微博,所以并不知道他们这形容的来源。突然发现自己面前坐了一众小男友的迷弟迷妹,这感觉既新奇又有点想笑:“不是,这么崇拜啊?连口号都给安排上了?难道你们知道他是怎么打的二审?是直接把朱新说崩溃了?”


“那个……我觉得朱新崩溃可能还有他母亲出事这一层的影响。”罗辑有些犹豫地开口:“我一直在观测这个案件的网络舆论数据,他母亲被撞却没得到赔偿这事也一直在跟进。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朱母……就是在朱新二审自认的当天去世的。”


“事实上,我记得我在收集资料时看过周律师团队其他成员对这个案子的介绍。”安文逸皱眉补充,“轮回在二审的诉讼策略其实和一审差不了多少,就是咬定朱新侵权成立了,也没有太多弯绕。”


“说得都挺有道理。”叶修点头,“如果轮回就只是按照一审的策略打,你们还会这么推崇备至吗?听起来这条路也挺平常的不是?”


屋内一时沉默。


“其实我觉得这才是正常的。”许久没开口说话的陈果在一旁笑道:“当律师哪有那么光鲜亮丽啊,案子很多时候也变幻不出那么多种策略,很多时候,就是找着条路就认死,然后一条路走到黑啊!最后赢的都在细节上,看谁多抠那么一点点。”


魏琛对此很赞同:“对,我就遇到过,一个几亿标的的大公司诉讼,最后就是看谁从工商局文件堆里翻出了那一页老文件。”


他环顾一圈又道:“聊得也差不多了,我这个问题就到这里吧。”





第三个问题是个相对简单的专业问题,答起来倒比前面更快。安文逸第一个抢答了诉讼时效的概念和计算方法,结合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提出要分情况讨论;乔一帆补充了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,认为应该详细询问当事人,挖掘出所有可能有利的细节;罗辑提出应该在时效起算的时间上做文章,认为要打时效就应该尽量釜底抽薪,同时可以结合大数据进行大胆预判;唐柔则最为直接,开口就主张寻找其他可能成立的请求权基础,也就是重新找张白纸重头打。


叶修对每个回答都进行了细致追问,问到最后,杯子里整整600ml的水都空了。他等陈果和魏琛也追问完,咳嗽几声,总结道:“行,你们说的都挺有道理。但虽然这几条路都能走,到底也都有走不通的一天,有想过怎么办吗?”


五个人面面相觑。


“我会尽量搜集信息力争准确预判。”罗辑试探着回答。


“信息都是筛选了才给你看的,有时就是准确度有限。”


“我会尽可能和当事人沟通,做万全准备。”乔一帆有些底气不足。


“当事人也有可能骗你,全信则盲。”


“我认为很多法条都是有解释空间的……”安文逸紧皱眉头。


“解释太多只会让你自我蒙蔽,法官不承认都是白搭。”


“换一个。”唐柔依然简明扼要。


“请求权竞合的情形不是每次都存在的,有时一个成不了,就是谁都成不了。”


“……”


“……听起来是很没有希望了。”许是前面的氛围太过放松,有人忍不住小声感叹。一张桌子隔开不过一米半,也是不怕被三个主面官听到。


“就是没希望。”叶修也不介意,摊开手,大大方方地接了下去:“当事人要自己能找着希望还能来找你?打诉讼从来就不是稳赢的买卖,难道看着打不赢就不打了?说不定你多挣扎几下,就能挽回不少损失呢。”


他和陈果、魏琛对视一眼,达成了结束面试的共识。


“有没有希望,从来都是人振出来的。当了律师,你就是个亡命之徒,哪怕只有一线光明,也该拼尽全力去搏。”


“今天的面试就到这里,请大家回去关注后续通知吧。”


TBC


兴欣众:万万没想到当初面试是先评价领导再评价领导男朋友……在作死的边缘反复横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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